一位旅居美国的九旬兄长,十年未曾探望亲人,突然返新探视87岁且患有老年痴呆的妹妹。这本该是家庭团聚的温情时刻,却在近1700万新元的巨额资产前变了味。
这位兄长抵新后,迅速安排妹妹签署了两份关键文件:一份是让他管理妹妹全部资产的永久授权书,另一份则是声明妹妹名下两处价值570万新元的房产“实际归他所有”的法定声明。
妹妹在澳洲定居的62岁儿子闻讯赶回,发现母亲连自己签过什么文件都记不清,立即向新加坡家事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这些文件。

经法庭审理发现,这位女士早在2017年已出现认知衰退,于2023年7月被专业医疗机构确诊为中度痴呆,需要全天候护理。医疗记录显示,她在住院期间甚至无法记清入院原因及所在医院。此外,证据表明兄长上一次到访新加坡已是2013年,所谓“长期照顾”的说法难以成立。
新加坡法官在判决中指出,签署永久授权书等重要法律文件必须以当事人完全理解其内容及后果为前提。经专业评估,这位女士在签署文件时因心智状况不足,无法理解授权书的性质及其对自身资产的影响,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署条件。
最终,法庭判决该永久授权书及法定声明均属无效,兄长提出的上诉亦被驳回。此案不仅体现了新加坡法律对文件签署者真实意愿的重视,更反映出司法体系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原则。在新加坡,任何试图利用他人心智缺陷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