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6岁男子在马来西亚当了六年的“阿窿”跑腿,帮非法借贷和赌博集团收钱,攒下近40万新元。他带着这笔钱入境新加坡,打算到圣淘沙名胜世界豪赌一场,结果在大士关卡被拦下。最终,他因洗钱和申报金额不准确,被判坐牢十个月加三天。
根据国家法院判词,这名男子Diong Gin Ing去年5月23日试图带39万9267新元入境,准备在圣淘沙名胜世界大赌一场。调查发现,这笔钱全是他过去六年在马来西亚为阿窿和非法赌档当跑腿赚来的“黑钱”。

入境前,他通过非法钱币兑换商把马币换成了新元,并且依法向当局申报了要带超过2万新元现金入境。不过,他填表时写自己要带40万新元,比他实际带的39万9267新元多出了733新元,因此触犯了必须准确申报金额的规定。
被捕后,他一开始谎称带钱是为了做鱼丸生意,后来才承认是拿来赌博。
他被控两项罪名:一是触犯《贪污、贩毒和其他严重犯罪(没收利益)法令》下的洗钱罪,二是未准确申报大额现金。
控方要求洗钱罪判13到15个月,申报不准的罪判两到三周。男子则希望洗钱罪判六个月,另一项只罚款5万新元就行。

法官认为,虽然他在马来西亚干的是非法勾当,一开始也说了谎,但没有证据显示他要把钱拿来新加坡做非法用途,因此洗钱罪判他坐牢十个月。至于申报金额不准,法官觉得他只多报了733新元,情节轻微,所以判他坐牢三天。两项刑罚分开执行,总共要坐牢十个月加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