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韩国人涉嫌以非法所得,将购买的金条偷偷运出新加坡,遭到警方逮捕后被控上法庭,罪名包括欺诈与洗钱等。案情显示,K先生的涉案金额超过15亿新币,比新加坡史上最大洗钱案的10名被告加起来的总和还要高!
从2014到2017年间,K先生收到来自韩国的日本超过15亿新元的黑钱。这些黑钱自然不可能用正常的途径汇到新加坡,而是通过海运,谎称进口的是各种货物和工具,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些钱“混”进来。
把钱弄进来后,K先生把这些黑钱都拿来买金条。
2014年末,K先生用这样方式收到了来自韩国,超过3100万新元的赃款,然后用这些钱买了628根金条。
购买金条只是第一步,K先生接下来还要把这些金条从新加坡运出去。
为了瞒天过海,K先生在安排船运时,欺骗了物流公司,称要把一批气动工具运出新加坡,实际上,里头暗地里藏了约600根金条。
在向海关申请批文时,K先生也隐瞒了物品中有金条,从而顺利拿到了出口文件。
K先生的第一次“金条偷渡计划”就是这样成功得手,他在2014年到2017年间,通过相同的方式,买了近28000根金条,然后把金条以非法的方式运到韩国和日本。
K先生买的都是1公斤重的金条,当时(2014年到2017年)每根金条的的价格,介于4.9万到5.8万新元之间,涉及的总金额超过15亿新元。
新加坡30亿洗钱案的10位被告,涉案的资产总和大约是10亿新元,只有K先生的三分之二。
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所谓上得山多终遇虎,去年12月,K先生向新加坡海关报称要运一批淋浴用品到日本,但被发现里头藏了15根金条。
海关马上将此事通报了警方,警方随即将K先生逮捕,在经过了详细调查后,于8月23日将K先生控上法庭。
K先生一共面对21条控罪,包括13条欺诈罪,4条洗钱罪以及4条携带超过2万新元未申报罪。
在新加坡犯下洗钱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罚款5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犯下欺诈罪,最高刑罚是入狱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携带超过2万新元入境未向当局申报,可判处不超过3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万新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