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新加坡籍女子试图在未申报的情况下,携带马来西亚购买的珠宝从兀兰关卡入境我国,结果被当场查获。她最终因逃税被判罚款1万1400元。
新加坡关税局今天(17日)发文告说,被告Nabilah Binte Jaafar Al-Kathiri承认一项逃缴消费税的控状,并已缴清罚款。
法庭也下令充公其中19件珠宝,以及涉案的袋子和盒子等物品。涉案珠宝总值约1万512元,逃缴的消费税约为946元。
案情显示,被告今年4月5日乘坐一辆马来西亚注册的汽车,经兀兰关卡入境新加坡。尽管她当时知道所携带的珠宝须缴付消费税,但却向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声称没有任何物品需要申报。
执法人员检查车子时,在后车厢的一个塑料袋内发现22个包裹,里面装有属于被告的23件珠宝,包括21件金饰和两件钛金属首饰。
案件随后交由关税局调查,被告在兀兰关卡被关税局人员逮捕,23件珠宝也全部被扣押。

调查发现,被告案发时住在马来西亚,并经营网上珠宝生意,通过Facebook和Telegram等平台向新加坡顾客出售黄金和钛金属首饰。
她会从马来西亚的不同商店采购珠宝,再将货品带入新加坡交给顾客。
而被查获的23件珠宝,其中19件准备出售牟利,其余则作为私人礼物。
根据关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蓄意逃税属于严重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逃税金额的20倍,并面对最长12个月监禁。
关税局提醒,所有入境旅客都有责任如实和完整申报随身携带的应税物品,并缴付相应的关税和消费税。旅客可通过Customs@SG网络应用填写申报资料,也可在关卡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