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凌多年前来新加坡读书,毕业后顺理成章留在新加坡工作,拿到PR,如今多年过去了,在新加坡成家、生娃的凌凌,已经第二次更新PR的再入境许可。因为上次更新很快成功,凌凌以为这次也会很顺利。意外的是这次申请被卡了,ICA要求凌凌去跟MOE申报工作信息。
原来凌凌之前读书的时候,拿了新加坡的tuition grant(学费津贴),但是这项津贴有个条件,就是毕业后必须在新加坡工作3年。她已经毕业十几年,这些年都在新加坡工作生活,本以为靠缴纳CPF的记录和缴税的记录可以顺利更新,但没想到政府系统没有关联,需要自己去MOE申报工作情况。
经过了解,她需要跟MOE提交每次离职的时候HR开的离职信,或者在职公司的HR开的证明。提交后凌凌顺利收到了MOE回的邮件,表示凌凌完成了当年必须在新加坡工作3年的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