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间公司的某HR每个月都偷偷给自己加薪,一共薅了公司20万新(约107.6万人民币)!
公司将其起告上法庭后,却离奇表示:不要求赔偿。
这其中难道有什么隐情?我们一起来看!
图源:海峡时报
新加坡HR每月给自己加薪!
2年半竟无一人知晓!
6月3日,新加坡法院判决了一起奇葩案件。
被告是现年52岁的新加坡女子陈某,她在法庭上面对的是共21项控诉,包括20项欺骗和1项失信罪!控方是她曾经的公司。
据案情披露,陈某2017年3月入职控方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HR)一职,协助公司发放薪水,后期她还被提拔到人事部副总监。
然而,被告入职仅2个月(2017年5月)就开始擅自给自己的薪水上加入不同的补贴!直到2019年11月才被发现!
入职仅2年半,她给自己多加了19万5786.23新的薪水!目前有公布的部分:⬇️
1)2018年11月,被告给自己加了4000新交通津贴,1500新额外补贴;
2)2019年2月,被告给自己加了6000新交通津贴,2000新额外补贴。
其中2019年1月起,被告每个月都会给自己多加3000-6000新的交通津贴!
由于该公司的发薪机制有“漏洞”,一直没有人发现被告给自己偷偷加薪:据了解,该公司发薪时,需要公司执行总监和主席会在薪水电子表格上签字后才会发出。
这份表格不会显示额外津贴,想看额外津贴需要登入公司的薪资系统,但是系统的密码只有被告才知道,因此一直没人发现!
直到2019年11月,被告打印自己薪水单,被公司的财务部总监发现薪水有古怪,这才揭发此事!
2019年12月,控方将被告解雇,次月报警!
该案件在昨日开庭,被告律师为其求情,表示被告所挪用的钱,全都用在了孩子的学费以及年迈父母的医药费上。
而控方也表示,基于被告的财务状况,不要求向公司赔偿。
原本,被告所犯罪行最高可判15年监禁和罚款。
但由于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而控方不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定被告,需坐牢18个月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