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籍保安在柔佛发表辱伊言论 认罪被判监禁14天及罚款7000令吉
(新山讯)一名新加坡籍保安人员因在马来西亚柔佛州搭乘私召车期间,蓄意发表涉及侮辱伊斯兰教的言论,今日在新山推事庭俯首认罪,被判处入狱监禁14天,并处以罚款7000令吉(约折合2200新元)。
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现年56岁的被告莫哈末阿宁(Mohamed Anim Atam)于今日被押解至新山推事庭面控。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7月30日下午约5时左右,从新山市中心的敦拉萨路搭乘一辆私召车(E-hailing)前往目的地。在车程途中,被告向司机发表了带有贬损及侮辱伊斯兰教性质的言论。涉事司机随后将车内记录的相关视频上传至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并正式向当地警方报案求助。
被告在庭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并在听取控状内容后选择认罪。他在向推事求情时陈述,自己长期患有高血压等慢性健康问题,目前个人私生活也正面临波折,正在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近期还需要前往新加坡伊斯兰法庭(Syariah Court)出席相关庭审程序,因此恳求法庭考量其个人处境予以从轻发落。
主审推事沙米妮在考量案情后作出裁决,判处被告监禁14天,刑期自本月18日被警方正式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同时判处罚款7000令吉,若被告无力缴付上述罚款,则必须额外以监禁3个月作为替代刑罚。
此案在当地社会引发广泛关注。有关司法与执法部门也借此提醒所有境内人士及外籍访客,在多元文化与宗教社会中,务必尊重各族群的宗教信仰与文化习俗,任何破坏公共和谐与发表敏感冒犯言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