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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7点左右,吴某拿到钱就跑了。女屋主在惊吓中给丈夫打电话,一句“我快死了”吓得丈夫连忙开车回家。
丈夫到家后,看见妻子趴在家门口的花园,把她搀扶到屋内,问清楚始末后立马报案。
根据丈夫的描述,这吴某是他们的房客,却比白眼狼还白眼狼。
吴某原本租的是房子2楼的一个大房间,后来不知为何吴某成了无业游民,也还不起房租。
图源:propertyguru | 类似洋房示意
房东夫妇就安排吴某转住4楼的一间较小的房间,同时把租金减半。
见吴某没工作,夫妻俩就给他offer可以帮他们维护这个房子,平时搬东西换灯泡。一开始吴某也应允,见到夫妻俩的儿子车祸后只能坐轮椅,还自告奋勇要帮他们儿子按摩活络胫骨,房东夫妇给点费用就行。
一来二去,都是充满人情味的善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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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夫妇跟吴某这一接触下来,觉得对方人还不错。
没想到这种局面也就维持了一个月多,吴某开始时不时说自己病了,或者说需要应征......反正就是有事别找我做的态度。
为什么吴某会有这样子的转变呢?
根据男房东的描述,吴某似乎还同时利用他们的房子进行租房骗局。
前面提到,吴某有帮房东夫妇干杂活,类似管家。他手里持有2个房间的4串钥匙。房东夫妇忘记其中一把是万能钥匙,可以开房子内的全部房间。
图源:propertyguru | 仅示意
不知道吴某是什么时候发现的。他知道3楼有空置房间,于是开始利用这个骗钱,具体怎么骗,没有说明。
从吴某的举动来看,或许他起初是真的感谢房东夫妇给他机会。但因为管钥匙,“权利”大了,人也就飘了。他发现其他途径来钱更快,比给房东夫妇打零工更轻松钱更多的时候,人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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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到底是什么刺激到他想要干一票狠的?
图源:cna | 仅示意
是不是自认为抓住了这对房东夫妇心软的弱点,觉得他们并不敢报警,因为“我会报复到你或者你的家人身上”?
这些咱就不知道了。
吴某很快就被抓了,面对10项包括抢劫伤人、破门行窃、以及欺骗等控状。
但他啥也不认。你说我抢劫?不认。伤人?不认。
图源:新明日报
法庭这边呢,有房东供证,以及抢劫发生当晚警方到现场搜集到的物证,比如那条用来勒女屋主脖子的电饭煲电线。
这个案件下周四续审。
估计很快吴某也会知道,铁证前嘴硬是没用的。
根据新加坡警察部队2023年8月21日发过的公告,类似抢劫这类的恶性罪行在新加坡的最低刑期3年,最高刑期14年,鞭刑至少12下鞭刑。
大家觉得这名男子的行为需要怎么判才能“长记性”?
嚴禁無授權轉載,違者將面臨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