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之财2月2日针对刑罚提出上诉。(mothership)
前新加坡艺人陈之财因疏忽驾驶,导致一名21岁电单车骑士重伤,1月29日当庭认罪后被判坐牢五天,并吊销各级驾照五年。他当时通过律师以需处理工作及农历新年将至为由,获准延至3月9日才开始服刑。
岂料,才过了一个周末,他就在2月2日针对上述刑罚提出上诉,这一“反转”迅速在网上发酵。
不少网民被“入狱五天也要上诉”的这波操作惊呆了,难道是觉得五天太短?他就不怕上诉后,刑罚有可能会被加重?

也有网民说:“起初挺敬佩他敢作敢当,且明显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
现在,我只能说,演员始终是个演员。”

这起事件之所以在新加坡引发热议,关键在于陈之财在判刑当天的表现——眼眶泛红、低头致歉,还一再强调尊重司法程序。
他当晚午夜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说,“非常对不起,这阵子让大家操心”。
并向伤者道歉说:“让他在医院住了两天,还给他和家人造成不必要的伤痛和不便,我深感亏欠。”

他当晚午夜在社交媒体上发文道歉。(取自陈之财脸书)
在不少人眼中,这等于是在向公众释放一个讯号:他已经完全认错,也愿意承担任何后果。
既然判刑时觉得刑罚不合理,为何还要表现得那么服从、那么懊悔?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认错不等于认同刑罚
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认罪和上诉并没有冲突。
陈之财这次上诉,极有可能是针对刑罚的轻重提出异议,并非否认自己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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