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承接住家装修拆除工作的男子,因非法在淡滨尼路重型车辆停车场草坪旁弃置1530多公斤的家庭及装修废料,被法庭判罚款8000元。
国家环境局今天(6日)发文告说,被告Shkder Foridul周二(4日)在法庭承认非法弃置废料,抵触环境公共卫生法令20(1)(a)条款。
案情显示,环境局人员去年5月14日进行例行巡查时,在淡滨尼路重型车辆停车场草坪旁发现一堆被人丢弃的废料。
调查显示,被告前一天曾到位于黄埔通道和花拉路的两个住宅单位,进行拆除和敲墙工作,随后因贪图方便,没把废料运到持照的废物处理设施,而是直接非法弃置。
环境局强调,非法弃置废物不仅污染环境,也危害公共卫生,当局不会姑息这类违法行为,并将继续严厉执法。
根据法令,初犯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元,或监禁长达12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面对最高10万元罚款,以及至少一个月至最长12个月监禁。
环境局也呼吁公众,若发现疑似非法弃置废物行为,可通过网上反馈表格或myENV手机应用程序举报,并尽可能提供事发日期、时间、地点、涉案车辆车牌号码,以及照片或视频等证据,以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