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遇过这种事?
被人匿名造谣、私密照外流、或者照片被人盗去卖货?
去举报,结果平台拖几天才回复;报警,警察说“证据不够”;
最后只剩一句“算了吧”。
别再“算了”了。
这一次,新加坡政府真的出手了。
新法案通过11月5日,国会正式通过了一项全新的法案——
《网络安全(救济与问责)法案》(Online Safety (Relief and Accountability) Bill,简称 OSRA)。
这项法案由数字发展部长杨莉明(Josephine Teo)和律政部部长唐振辉(Edwin Tong)共同推动。

核心目标其实很简单:
让网络世界的受害者,有地方申诉、有人帮忙、有机会讨回公道。
新法案列出的“网络伤害”包括:
散播私密影像涉儿童影像的滥用冒充他人身份散布谣言、网络骚扰以及其他对名誉、心理或收入造成损害的行为也就是说,不管是恶意造谣、偷拍外传、假冒账号骗钱,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删除内容,甚至归还非法收益。
东毅文部长讲得很直白:
“如果有人靠卖别人的私密照赚钱,那一分钱都不该留下。”
政府还要成立一个新机构——Online Safety Commission(网络安全委员会),简称 OSC。
它就像是网络世界里的“警察+调解员”,能帮受害者三件事:
1. 要求平台马上下架有害内容——不再拖个五天七天。
2. 查出背后那个人是谁——OSC有权向平台索取用户的姓名、手机号、信用卡资料。
3. 协助受害者提告或申请保护令——真正实现“快、准、狠”止损。
不过,部长也提醒:这些资料只能用于自我保护或法律用途,如果反过来“人肉”别人,也会触法。

根据数字发展与信息部(MDDI)2025年的调查,有超过八成的新加坡人在2024年看过或经历过网络有害内容。
但现实却是:平台处理举报常常要好几天;有的根本不理;打官司又贵又久;受害者想维权,却连加害者是谁都不知道。
杨莉明部长说得很现实:
“很多人不是想要钱,而是想要一个快点、能解决问题的办法。”
法案还引入了所谓的“法定侵权条款”(statutory torts)。
这听起来复杂,其实意思很简单:
不管是普通网友、群管理员还是平台,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转发有害内容、放任造谣不管,以后都可能被视为“参与伤害”,要承担法律责任。
一句话——网络世界,不再是“说什么都没事”的地方了

杨莉明指出,这项法案通过后,新加坡将成为全球少数几个设有“网络受害者专属机构”的国家之一。
她说得很有画面感:
“我们在现实世界不会容忍暴力和骚扰,那为什么网络世界可以呢?”
案例一:前任上传私密照分手后,前男友把女生的私密照发到Telegram群组。以前要报警、请律师、找网管,动不动就拖几个月。
现在,她可以直接找OSC帮忙——要求删照、查身份、甚至索赔。
删帖有门,报复要付出代价。
案例二:公司被匿名造谣补习中心老板突然被人造谣虐待学生,报名量一夜暴跌。通过OSC,他能查出发帖者身份,起诉对方索赔营业损失。
若对方拒不删除,法院还能判“加重赔偿”。
匿名,不再是保护恶意的盾牌。
OSRA不是“多此一举”的法律,它代表着一种态度——在网络世界,也要讲公平、有底线、有温度。
过去,我们说“网络暴力没人管”;
以后,也许我们终于能说:
“有人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