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网民抽中一台价值4999令吉(约1575新元)的75寸电视,岂料收货开箱后发现屏幕严重碎裂。他向多方投诉近四个月后如今获安排更换电视,不过三星强调,这不代表公司承认须为损坏负责。
当事人近日在Facebook专页“法律与你同行 Law & Justice”发文表示,他参加三星马来西亚(Samsung Malaysia)官方Facebook专页举办的“Comment and Win”活动后中奖,并称在收到屏幕碎裂的电视后48小时内通知三星,表示愿意提供照片及其他资料,协助对方向物流公司索赔。
根据帖文,涉事电视包装印有英文字眼“Team Lift” (需两人搬运)标示,电视机重约36公斤、长约182公分,属于大型易碎物品。
帖文引述负责运输的物流公司Skynet书面回复称,当天实际仅由一名工作人员使用推车送货上楼,而收货时也没有签署送货单。
当事人表示,三星早前回复时援引活动条款与细则(T&C),认为毋须承担相关损坏责任。
与此同时,当事人发现,快递运单上的电视申报价值仅为2令吉(约0.60新元)。
他进一步称,根据Skynet的书面回复,三星没有购买额外运输保险,而Skynet在事发后一段时间内,也未接获三星提出运输索赔。
他说,自己先后向马国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国家消费者投诉中心及消费人索偿仲裁庭等机构求助,事件历时近四个月。

三星马来西亚答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表示,公司已审视有关事件,包括电视损坏情况及消费者提出的疑虑。
三星表示,根据所进行的评估,目前无法确定电视损坏应归咎于三星马来西亚,或是在运送过程中发生。
三星也不认同消费者对事件经过的说法,并指有关说法存在重大的事实错误和遗漏。
不过,三星表示,为了友好解决此事,公司已将事件交由物流合作伙伴进一步处理。经过与相关各方讨论后,消费者已同意接受一台替换电视。
三星强调,有关解决方案并不会改变公司针对电视损坏情况所作出的评估结果,也不应被视为三星承认须为事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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