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新加坡一名一岁零八个月大的男童在家中溺水。父母指控,急救人员在到场后要求出示出生证明,导致送院出现延误。

图源:CNA
这一指控,在此后的死因庭聆讯中成为争议焦点。

图源:CNA
死因庭法裁定,男童之死为意外悲剧。然而,案件并未因此画上句号。5 月 5 日,民防部队发表公开声明,表示将复核涉事急救员在庭上所作的陈述,因为媒体报道揭示,该名急救员在法庭上否认曾要求出示出生证明,但其随身执法摄像机的录像显示的情况,与此截然不同。

图源:CNA
据民防部队内部检讨所得,该急救员在两个时间点提出了出示出生证明的要求:一次是救护车人员刚抵达事发地点时,另一次是在准备将男童运送往医院之前。两次要求,均有录像为证。
一名急救员在法庭上的陈述,与客观录像证据出现出入,这不仅仅是专业操守的问题,更直接关乎公众对这支紧急救援力量的信任。

民防部队选择公开表态并启动复核,是回应舆论压力的必要之举,而其结果将备受关注。

图源:Reddit
程序之争
为何急救员会在紧急现场要求出示出生证明?
民防部队在声明中给出了解释:持有出生证明或身份证,有助于获取患者的病历资料,方便医院进行后续跟进与连续性照护,从而有助于提升对伤者的医疗干预效果与结果。
这一逻辑,在日常非紧急情况下,或许无可厚非。

然而,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证件是否有用,而在于时机!当一名不足两岁的幼童刚从溺水中被救起,生命体征岌岌可危,父母惊慌失措之际,行政核实程序是否应当成为任何优先考量?
民防部队的内部检讨指出,在两次要求出示证件期间,急救人员对男童的必要医疗救治措施均持续进行,没有中断。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